依据国发〔2014〕21号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-2020年》,成立全国性信用协会,加强行业自律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。
信协宗旨:增强社会成员信用意识,提升国家整体竞争能力。
信协目的: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。
信协主要任务:
(一)推进社会诚信建设。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,社会成员之间只有以诚相待、以信为本,才会形成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,才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,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。
(二)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。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是引领社会成员诚信自律、提升社会成员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,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(三)建立社会信用调研工作通报制度。不定期开展社会信用工作调研,向国务院汇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。
(四)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训。开展信用管理、信用技术、信用标准、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,加强信用管理体系专业人才培养和建设,协助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体系专业课程。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审核员职业培训与考评制度,加强与其他国家信用机构合作,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。
(五)推动信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。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标准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和双评级、再评级制度。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价标准、行政机关信用评价标准、主权国家信用评价标准,制定中国国际信用标准,参与国际竞争。
(六)推进并规范个人征信、企业征信、信用评级、信用认证等行业发展。培育发展本土信用服务机构,加强与其他国家信用机构的协调和合作,增强我国信用服务机构的国际影响力。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,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整体公信力。
(七)加强信用执业机构规范管理,提升信用执业机构和信用从业人员整体公信力,推进信用执业机构国家职业岗位制度,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业务规范,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。
(八)加强行业自律,发挥全国性信用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,协助省市县信用办和信用协会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